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全院本科生:
2023年下半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综合考虑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等因素进行分配。美高梅娱乐城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3名。
注: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美高梅娱乐城
分配名额如下: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 |
10 | 20 | 20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3.《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8日上午11:00;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0月23日上午11:00。
提交材料要求:务必按照附件5的要求,填写规范!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申报国家级奖学金者,需提醒班长将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由各班班长评议后填写纸质版提交。)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纸质)、《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另:2023年7月转出美高梅娱乐城
的学生若参评本次奖学金,还需提供教务系统导出或者学生事务大厅打印的2022至2023学年成绩单,含通识课和不含通识课各一份。
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注明:“申请的奖学金项目+本+年级+姓名+联系方式”,例如“国家奖学金+本+2020级+张三+15260221000”,无备注或者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件均视为放弃申请,纸质版的材料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415。
3.证明材料
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的时效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不在此期间的加分材料不予以加分。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
1)志愿汇评奖年度内的工时截图;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参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号),《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说明具体可见(厦大学〔2013〕19 号)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2.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与校级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以上如有相关但未述及的问题,请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联系人:潘晨茁
联系电话:25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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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