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3〕6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2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和2022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2022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20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4名,每名10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推荐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获奖名额4名(全校),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20名(全校),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具体推荐名额请见附件1。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由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将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6。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评审材料,差额择优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同学需将个人申请表(每生两个表,附件3及附件4)、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16日17:00前报送至海韵园行政楼C415。同时,请将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dyxytw@mgmpl168.com。
由于时间紧急,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蒋老师 dyxytw@mgmpl168.com。